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16:00在公司7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马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徐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徐聪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6)。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展开全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7月18日(周五)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8)。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徐聪先生简历

徐聪先生,1985年12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协办、主任科员,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精成作业区党支部书记、副作业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督查专员、行政处处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党委书记,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徐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拟提名马朝辉先生、王绍东先生、谢正敏先生、朱波先生和曲绍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选聘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拟提名杜义飞先生、邓博夫先生和房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邓博夫先生、房红女士系会计专业人士。杜义飞先生、邓博夫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房红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完成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董事一起,共同组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马朝辉先生简历

马朝辉先生,1971年3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攀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副厂长、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综合运营总监、化检验与计量总监),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改善部总经理,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马朝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马朝辉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8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东先生简历

王绍东先生,1983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厂原料作业区、沉淀还原作业区、焙烧浸出作业区作业长,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分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王绍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绍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正敏先生简历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波先生简历

朱波先生,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无党派,现任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融创新部)副总经理、资金与产融创新总监,成都天府惠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鞍钢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攀钢钒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室主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资金税务总监,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融创新部)资金与产融创新总监等职务。

朱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朱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曲绍勇先生简历

曲绍勇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本公司董事。历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大连港置地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大连港集团上市办副主任、辽港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副处长(挂职)等职务。

曲绍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曲绍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义飞先生简历

杜义飞先生,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战略与数字化转型专家,现任电子科技大学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产业与商业模式创新研究所所长,移动互联商务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科组副组长,中国战略管理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蜀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外部董事,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重庆机场集团专家库高级专家。

杜义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杜义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博夫先生简历

邓博夫先生,1987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专家,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团委副书记(挂职),会计学院院长助理,联合国审计员(BOA of UN)(审计署外派)。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MPAcc中心副主任、专业研究生中心主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师资博士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务。

邓博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邓博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房红女士简历

房红女士,1970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攀枝花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攀枝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拥有英国银行家协会颁发的信用证专家证书(CDCS)、全国工商企业人员出国英语水平(BFT)高级证书。兼职任攀枝花市会计学会理事,九三学社攀枝花市委委员,九三学社攀枝花学院支社副主委,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房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房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17:00在公司7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的,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14:5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

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有关说明

1.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1、议案5、议案6和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4均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4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

2025年7月15日9:00~11:30和14:00~16:30;

2025年7月16日9:00~11:30和14:00~16:30。

(五)登记方式

1.联系人:米先生

2.联系电话:0812-3385366

3.传真:0812-3385285

4.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5.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6.邮编:617067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9”,投票简称为“钒钛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的时间:2025年7月18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是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8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22,2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94,970,045股减至9,290,947,845股,注册资本将由9,294,970,045元减至9,290,947,845元。

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公司拟在第九届监事会任期结束后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应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涉及监事会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其他监事会有关制度予以废止。

三是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和管理实际,对《公司章程》其他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其他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相应对章程附件《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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