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收预罚单,投资者索赔已开启
索赔动态:
近日,汇金科技(300561)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号)。公司此前于2025年7月 4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近一个月左右时间,预罚单下达。
违法事项: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340 号)第 10.3.1 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 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 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 2024 年年度营 业收入不足 1 亿元,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索赔条件:
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汇金科技(300561)投资者可索赔可主张索赔。如符合可关注公z号“证券诉讼快车”参与。
索赔法律依据: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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