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索赔
司尔特002538索赔
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或可索赔:于2022年4月20日-2025年4月22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4月22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区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司尔特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6年7月30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至2023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开阳某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开阳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某建工有限公司、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工程业务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台车掘进业务不真实,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9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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